1.特点: 家用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是一种感烟型火灾探测器,能够探测火灾时产生的烟雾,及时发出报警。可广泛用于网吧、歌舞厅、咖啡厅、休闲厅、住宅等场所进行火灾安全监测。本探测器主要具有以下特点: (1)采用先进的半导体元器件及优良的生产工艺,工作稳定、安装简单、无需调试; (2)采用独特的光学迷宫设计,可探测多种物质燃烧产生的烟雾,对黑烟有较高的灵敏度; (3)内置蜂鸣器,报警后发出强烈的声响; (4)采用9V叠层电池供电,耗电极微,正常情况下可工作一年。 2.主要技术指标 (1)电源:H6F22DC9V电池 (2)灵敏度:III级 (3)指示灯:红色,正常工作时约每50秒闪烁一次 (4)输出接口(购买时需做特殊说明): 开关量输出:外加电压最大值≤30V,最大电流≤5mA (5)报警声响>80dB (6)保护面积:60m2~100m2具体参数应以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》(GB 50116)为准 (7)使用环境: 温度:-10℃ ~ +50℃ 相对湿度≤95%,不结露 (8)外形尺寸: 直径105mm,高30mm(带底座)
5 设计要求 5.1 一般规定 —— 小型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、公共休闲活动场所设置独立式感烟报警装置时,应在音控室、包房、走道等部位设置独立式感烟探测器(以下简称探测器); —— 其他场所应在可燃物较多和人员较集中的部位设置探测器; —— 每只探测器的保护面积≤40m2; —— 同一区域内,安装探测器大于20只的,宜组成系统,系统应能发出声光报警信号; —— 应选用光电散射原理的感烟探测器,选用的产品应经过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,并取得消防产品3C认证证书。 5.2 主要功能要求 —— 声、光报警功能,在距探测器3m远处,报警声响应大于80dB; —— 故障状态、报警状态、电池欠压状态的提示功能; —— 探测器采用电池供电,电池容量应能保证探测器正常工作不少于一年; —— 自检功能,自检时应发出声、光报警信号; —— 对于互联式报警装置,当一只报警器发出火灾报报警信号时,与其连接的其他报警器亦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。 5.3 布置 —— 应在相互独立的每个房间至少设置一只探测器,宜居中布置; —— 300m2以下的场所,按照每只探测器保护面积不大于40m2布置;300m2以上的场所探测器布置应按照GB 50116-1998执行。
6 安装
6.1 安装位置
6.1.1 适宜的安装位置 —— 探测器应安装于房间顶部,并宜居中; —— 探测器至墙壁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.5m; —— 探测器周围0.5m内,不应有遮挡物; —— 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.5m,并宜接近回风口安装; —— 当屋顶有热屏障时,探测器下表面至顶棚或屋顶的距离应符合GB 50116-1998中8.1.11条的规定; —— 锯齿型屋顶和坡度大于15°的人字型屋顶,应在每个屋脊处设置一排探测器,探测器下表面至屋顶最高处的距离,应符合GB 50116-1998中8.1.12条的规定; —— 探测器宜水平安装,当倾斜安装时,倾斜角不应大于45°。
6.1.2 不适宜的安装位置及环境
—— 可能会产生蒸汽和油雾的场所,如厨房等; —— 有水雾滞留的场所,如浴室等; —— 有大量粉尘的场所; —— 正常情况下有烟滞留的场所。
6.2 安装要求 独立式报警装置的安装必须符合有关电气安装规程,并符合如下规定: —— 探测器在投入使用前方可安装,在安装前应妥善保管,并应采取防尘、防潮、防腐蚀措施; —— 探测器的底座应固定可靠; —— 探测器指示灯应面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。
6.4 维护 —— 使用或物业管理单位应按照产品有关操作规程进行维护、管理和保养; —— 维护管理人员应熟悉独立式感烟报警装置的原理、性能和维护要求; —— 每周应检查探测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,每半年应检查探测器报警功能是否正常; —— 有电池欠压或故障指示时,应及时更换电池或进行维护; —— 每10年应更换一次探测器 |